廣西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待遇水準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5-03-28 16:52:17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規範城鄉醫保制度運行。3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實施辦法》進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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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會現場

  自治區醫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姚方介紹,《實施辦法》正文部分分為九章,共四十一條。涵蓋了參保繳費、基金管理、待遇保障、就醫服務等方面內容。在具體規定上,與原有政策相比,體現出幾個方面的主要變化。

  在待遇水準方面,《實施辦法》在確保政策延續性和醫保基金穩健運行的前提下,待遇水準有所升高,一方面取消原有的門診統籌單日支付限額,另一方面取消參保戶籍的限制,允許非本地戶籍的人員持居住證在常住地、就業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此外,還增強生育待遇保障與在校學生就醫保障,將參保學生在學校衛生室就醫門診統籌報銷比例最高90%統一確定為90%,比普通居民在衛生室報銷比例提高5%。

  在參保激勵和約束方面,廣西對連續多年參保且醫保基金零報銷的居民,設立了專門的獎勵措施,同時對斷繳人員再參保設置待遇等待期,等待期間不能享受醫保報銷。

  “例如某群眾未在我區規定的集中徵繳期(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參加2025年度居民醫保,如果他于2025年1月2日參保繳費,將會設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在待遇等待期內,該群眾不能享受醫保報銷,要從4月2日後才能開始享受醫保待遇。”姚方介紹,以“長繳多得”的方式引導群眾持續參保,可以避免“有病參保、無病斷保”的選擇性參保行為,也打破了“不生病就吃虧”的傳統認知,強化了醫保的互助共濟屬性。

  據介紹,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實施以來,在保障廣西4000多萬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權益、規範全區城鄉居民醫保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廣西城鄉居民參保率持續穩定在97%以上,居民醫保住院費用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達到70%左右,有效減輕了人民群眾看病就醫負擔,有力促進了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文/圖 林姍婷)

編輯:蔡俊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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