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紅樹林資源保護條例》將於6月1日起施行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5-03-28 16:38:01

  3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紅樹林資源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當天,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廣西壯族自治區紅樹林資源保護條例》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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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會現場 供圖 廣西人大新聞信息中心

  據介紹,廣西是我國紅樹林的重要分佈區,根據2023年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廣西紅樹林濕地總面積達10621.87公頃,居全國第二位。2018年9月,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紅樹林資源保護條例》,並於同年12月1日起實施。《條例》實施6年多以來,在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沿海生態環境改善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2021年濕地保護法出臺,近年來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改革、自然保護地體系改革的推進,條例的一些規定已不符合上位法要求、不適應改革整體部署。因此,《條例》亟須進行修訂。

  據悉,《條例》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作為提請主體,法工委牽頭組織起草。法工委與自治區林業局成立起草工作小組,在深入研究論證和調研基礎上,形成了修訂草案送審稿。經過初次審議、二次審議等程式後,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紅樹林資源保護條例》于2025年3月27日獲得表決通過,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修訂後分為總則、紅樹林資源保護規劃、紅樹林資源保護和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五章,共三十一條,主要內容包括:強化分級負責、多方參與的保護管理工作機制;構建生態優先、統籌兼顧的科學規劃體系;堅持嚴格管控、合理利用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方針。

  針對部分地區對紅樹林資源開發利用予以“一刀切”禁止等情況,新修訂的條例中明確在不破壞紅樹林生態系統基本功能、不超出資源承載能力等前提下,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開展符合紅樹林資源保護要求的生態旅遊、生態農業、生態教育、自然體驗等活動。自治區林業局副局長尚明磊表示,新修訂的條例以保護紅樹林資源、促進沿海生態環境改善為第一要務,在制定嚴格管控制度的基礎上,統籌資源保護和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兼顧當地群眾生産生活的關係,注重發揮紅樹林資源生態、社會、經濟綜合效益。

  “《條例》的修訂,將為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建設美麗廣西和生態文明強區,築牢國家南方生態安全屏障提供更為有力的法治保障。”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陸波表示。(文 林姍婷)

編輯:蔡俊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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