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對今年4月份空氣品質大幅下滑的桂林市人民政府和今年連續4個月明顯下滑的梧州市人民政府進行約談。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陳竑出席約談會議並提出工作要求,會上通報了桂林市、梧州市空氣品質狀況及存在問題,桂林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龍杏華、梧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楊楨作表態發言。
桂林市空氣品質明顯下降約談會現場 供圖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梧州市空氣品質明顯下降約談會現場 供圖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約談指出,桂林市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未能扛牢空氣品質改善政治責任和主體責任,存在山火頻發導致污染天多發,磚廠污染物排放監管不到位,小鍋爐淘汰進展緩慢、佔全區未完成淘汰總數的45%,污染天氣應急應對部門聯動不足等突出問題;梧州市對打好打贏藍天保衛戰思想認識不到位,存在道路揚塵污染十分突出,工地揚塵管控措施落實不嚴,站點周邊污染治理不夠精細化,山火管控不力,船舶污染治理空白等突出問題,導致空氣品質明顯下滑,與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要求均存在較大差距。
約談強調,桂林市、梧州市要進一步認清當前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扛牢空氣品質改善和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政治責任和主體責任。要進一步反思反省存在問題,深入分析原因,找準問題癥結,迅速組織研究整改攻堅措施,細化明確責任,拿出一切有力、可行、管用的措施辦法,調動大氣污染防治各相關職能部門力量,抓細抓實大氣污染防治各項重點任務,以紮實行動和具體整改成效儘快扭轉空氣品質下滑勢頭,堅決確保完成“十四五”收官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目標任務。
龍杏華、楊楨分別表態對通報問題和約談整改要求照單全收,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最迅速的行動抓好整改落實,堅決守住環境空氣品質約束性指標完成底線。
約談會上,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與桂林市、梧州市人民政府簽署約談會議紀要並現場移交問題清單。(文 蔡俊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