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公佈FAST新保護辦法:最高罰款達20萬元

2019-01-22 15:44:27|來源:中國新聞網|編輯:周文進|責編:陳夢楠

  近日,貴州公佈了《貴州省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電磁波寧靜區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對於違反規定的相關行為,最高罰款為20萬元(人民幣,下同)。

  該《辦法》共31條,對如何保護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電磁波寧靜區作了明確規定。

  根據《辦法》,違反規定,擅自在電磁波寧靜區內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的,由無線電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從事違法活動的設備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簡稱FAST)被譽為“中國天眼”,由中國天文學家南仁東于1994年提出構想,歷時22年建成,于2016年9月25日落成啟用。

  根據《辦法》,除保障射電望遠鏡正常運行需要外,核心區內禁止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禁止建設、運行輻射無線電波的設施,禁止擅自攜帶手機、數碼相機、平板電腦、智慧穿戴設備、對講機、無人機等無線電發射設備或者産生電磁輻射的電子産品。

  根據《辦法》,違反規定,擅自攜帶無線電發射設備或者産生電磁輻射的電子産品進入核心區的,由核心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該《辦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2013年10月1日施行的《貴州省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電磁波寧靜區保護辦法》同時廢止。 (作者 冷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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