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貴州省安順市召開《安順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佈會,正式向社會公佈條例細則,開始廣泛宣傳動員,營造施法氛圍,推動“做文明人、辦文明事”在安順蔚然成風。
發佈會現場 供圖 安順市委宣傳部
《條例》共六章41條,從維護公務文明、公共秩序文明、公共衛生、生態環境文明、網絡文明以及鄉村文明等11個方面進行重點規範,依法把一些弱化的道德規範轉化為法規規範,用法治規範公民的義務性道德和公德方面的文明行為,提升公民的文明素養。
2018年,中共中央印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修法規劃》,要求“探索制定公民文明行為促進方面法律制度,引導和推動全民樹立文明觀念,推進移風易俗,倡導文明新風”。
安順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趙貢橋介紹,條例緊扣一個中心,將“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24字體現到具體條文中,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加精準、精細,明確、具體。
“法律是底線、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高線、是公民內心的法律。”趙貢橋説,《條例》的制定出臺,是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提升社會文明程度和治理水準的重要措施。
“條例運用法律武器,明確了公民在公共環境、交通出行、社區鄉村、旅遊景區、婚喪嫁娶等方面的行為規範,具有鮮明的規正和導向作用。特別是對制止不文明行為有了法律依據和執法底氣,能夠更好推動‘做文明人、辦文明事’在安順大地蔚然成風。”安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王成剛表示。
本條例于2021年11月26日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將於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文 楊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