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安全生産條例修正案》6月1日起實施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2-05-31 13:57:35

  國際在線貴州消息(羅淼):5月30日,貴州省應急管理廳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介紹,貴州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貴州省安全生産條例修正案》,將於2022年6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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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會現場 攝影 徐菡

  《貴州省安全生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7年修訂以來,對依法加強安全生産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發揮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但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對貴州省安全生産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亟須認真總結近年來安全生産領域的實踐經驗和事故教訓,不斷健全安全生産法治體系,依法防範化解安全生産風險。2021年6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進一步完善了安全生産工作機制,強化了生産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和監督管理措施,加大了對安全生産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等。因此,貴州省人大決定對《條例》作出修訂。

  條例修正案共37條,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堅持黨對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條例》第一條明確規定,安全生産工作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建立健全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安全生産系統治理體系,並增加了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

  加強政府對安全生産的保障制度建設。《條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安全生産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生産監管能力建設,所需經費列入本級預算;細化安全生産舉報制度,增加“可以通過舉報獎勵基金等,對舉報事故隱患、安全生産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根據規定予以獎勵。”

  強化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條例》要求各單位堅持以人為本,明確生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職責,加大對安全生産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細化生産經營單位的生産條件,增加建立實施安全生産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依法投保安全生産責任保險,工程項目安全設施堅持“三同時”原則等。

  完善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職責。《條例》進一步細化省安委會及其辦公室和其他主管部門職責,厘清安全生産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的關係;加強執法隊伍和能力建設,對行政處罰權的授權、委託作出規定,提高基層的執法能力。

  健全安全生産監督管理機制。《條例》明確安全生産約談制度,對發生事故或者履行職責不力的,及時啟動約談程式,對有關負責人進行提醒、告誡並督促整改;明確就安全生産領域開展公益訴訟,有助於提高全社會的安全生産水準;增加人大監督規定,加強對安全生産工作情況的監督。

  細化生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條例》明確事故調查的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相關要求,對提級調查、掛牌督辦作出規定;對全面履行了安全生産法定職責的,不予追究相關責任。

  此外,《條例》嚴格遵守安全生産法和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從嚴設置法律責任;注重維護市場主體活力,堅持過罰相當原則,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以安全促發展、以發展保安全,實現安全與發展良性循環,依法保障安全生産工作行穩致遠。

編輯:楊展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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