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聯合製發《貴州省2025年城鄉低保標準和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提標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繼續分區域劃檔次持續穩步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從2025年4月1日起,貴州省城市低保平均標準提高到801元/月,增幅3%。貴州省城市低保標準劃分為三個檔次,分別為:第一檔851元/月,貴陽市、貴安新區;第二檔832元/月,六盤水市各區(市、特區)、麻江縣,其餘各市(州)的縣級市(區)、市(州)府所在地周邊經濟開發區;第三檔779元/月,其餘縣。
貴州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提高到7226元/年,增幅6%。貴州省農村低保標準劃分為兩個檔次,分別為:第一檔7260元/年,六盤水市各區(市、特區)、麻江縣,其餘各市(州)的縣級市(區)、市(州)府所在地周邊經濟開發區;第二檔7212元/年,其餘縣。
《方案》還明確,繼續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其中:全省集中養育孤兒基本生活最低標準由19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每月;全省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由1400元每月提高至1500元每月。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新標準已從2025年4月1日起執行。(貴州省民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