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將重點整治房地産市場亂象,並配發專項整治的目標、重點內容和工作要求。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方微博截圖
整頓重點:房地産開發銷售和仲介行為
此次專項整頓以規範房地産開發銷售和仲介行為為重點,通過項目巡查、市場行為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進行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擾亂房地産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凈化房地産市場環境,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建立健全房地産市場管理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注意!這29種行為“要遭”
投機炒房行為5種
1.房地産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未將符合預售條件的樓幢一次性申報,進行分批、拆零申報,拖延上市銷售時間;取得預售許可證10天內,未將已辦理預售許可的房源一次性公開銷售;商品房銷售中未執行銷售價格明碼標價相關規定,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價外收取相關費用等。
2.通過集中選房、網上選房或者發佈虛假房源,捏造開盤售罄、封盤漲價、地王樓王、政策變化等不實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開盤時間選擇在夜間或淩晨,通過雇傭人員製造搶房、排號等方式蓄客,惡意炒作、哄抬房價。
3.無正當理由更改網簽合同。
4.通過第三方在網簽合同約定價款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價外收取“團購費”、“會員費”、“信息諮詢費”、“電商費”等費用。
5.通過“首付貸”或者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房地産“黑仲介”違法違規行為11種
1.仲介代理公司加價賣房、租房,額外收取費用及購買所代理銷售樓盤,進行包銷等。
2.未將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時告知購房人。
3.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房地産仲介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
4.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捆綁收費。
5.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通過網簽系統簽訂仲介服務合同、交易合同。
6.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仲介服務。
7.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8.侵佔或挪用交易資金。
9.洩露或不當使用客戶信息。
10.仲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未按規定到所在市、縣房地産主管部門備案。
11.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眾籌等平臺從事房地産金融業務行為,或雖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但違規開展相關金融業務。
房地産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10種
1.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借機抬高價格。
2.未及時退還買受人認籌金的。
3.商品房銷售中未執行銷售現場公示制度。
4.將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
5.拒絕或變相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按揭貸款。
6.未取得項目建設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
7.將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
8.房開企業拒絕購房人自行辦理房屋登記等相關手續,強行收取代辦費,或不予配合購房人自行辦理的。
9.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合法權利。
10.其他不正當經營行為。
虛假房地産廣告3種
1.發佈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産項目預售、銷售廣告。
2.在房地産廣告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
3.在房地産廣告中承諾房産升值或者投資回報。

此次專項整頓要求,要建立部門聯合查處機制。房地産主管部門要主動向當地人民政府彙報整治要求和工作方案,加強與工商、價格、公安、銀監、司法、宣傳、稅務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聯合查處機制。要建立健全投訴處理制度,開通電話、郵件、微信等投訴舉報方式,引導公眾提供線索,積極參與此次專項行動。要及時辦理回復購房人舉報投訴情況。
要加大查處力度。各地要始終保持高壓嚴查態勢,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從業人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加大處理力度,依法採取責令限期整改,處以罰款,取消網上簽約資格等措施。要把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産市場亂象專項行動融入日常工作,堅持不懈,抓緊抓實。對違法違規的企業和人員要公開曝光,並納入31個部委失信懲戒範圍,進行聯合懲戒。
要按月報送專項整治情。各地查實的違法違規案例要及時報送貴州省各有關部門,貴陽市每月5日前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包括5個典型案例),其餘各市、州每季度10日前報送上一季度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總結,情況總結中要求附查處的典型案例。未按時報送的,將全省通報。
今年6月,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等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産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於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貴陽等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産市場亂象專項行動。(作者 陳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