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發《關於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旨在通過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倒逼土地集約利用從“及格”轉向“優秀”,助力我省高品質發展。
實行土地績效後位約束
根據《實施意見》,我省將通過國土空間規劃加強産業佈局引導,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引領區對標“長三角”城市,超前佈局前沿産業,主導區與東南沿海對接,積極承接産業轉移,優化區加快推進産業升級。
實行土地績效後位約束,對全省耕地保護目標考核、GDP地耗考核排名末位的市州和違法佔用耕地比例最高的市州,將對其用地額進行核減。新供工業用地綜合容積率在2.0以上的比例逐年遞增,到2025年不得低於20%。
加快低效用地再開發,優先將老舊小區改造納入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範圍,完善小區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加大舊城區、舊廠房、舊村莊改造,提升城市功能和土地利用效率。
加強開發區管理,2020年起,全省各類開發區要全面開展節約集約用地評價,不參加的按並列末位處理,停止受理所在縣市建設用地報批。排名靠前的,優先安排用地計劃指標、擴區調區、申報國家級開發區等,連續三年排名後3位的,給予通報、約談、限批用地等處理。
探索長期租賃等彈性土地出讓制度
《實施意見》要求在完善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制度、産業用地供給新模式等方面,開展資源配置機制體制探索。
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等方式取得工業用地。探索産業用地供給新模式,對協議出讓的新供地工業項目實行帶方案出讓,明確畝均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建築容積率等控制性指標。探索增加混合産業用地供給,推動建立不同産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機制。
同時積極開展要素市場化改革試點,爭取武漢市開展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産業用地出讓制度改革、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等管理體制改革。(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祝華 通訊員 毛耘喆 彭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