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12條新政優化高新企業認定服務
來源:湖北日報  |  2020-12-11 09:29:27

  原標題:我省12條新政優化高新企業認定服務 全時受理企業申報,上報國家批次增加

  首次在全省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入庫後首次通過認定的高企,市、縣結合實際給予獎補;省財政在支持市州和縣域高品質發展激勵性轉移支付中,按市、縣實際獎補高企額度的50%給予支持。12月8日,湖北省發佈《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的措施》(以下簡稱“12條”),提出完善認定服務工作機制、實行認定申報常態化、加強高企培育等12條新舉措。

  近年來,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較快,目前總數為7892家,居全國第七、中部第一,但相比廣東、北京、江蘇、浙江等先進省市還有明顯差距。湖北省科技廳黨組書記、廳長王煒表示,“12條”新政的出臺旨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湖北省高企認定服務品質和效率,進一步壯大高企隊伍,推動高企加快發展。

  過去,湖北省高企的省級審核由省科技廳、財政廳、稅務局三家聯合完成。新政對認定服務主體進行了擴容,要求建立高企認定聯席會議制度,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統計局、省政務辦、省知識産權局參加,認定服務主體增至8家,以及時協調解決高企申報、認定服務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要事項。

  此前,湖北省高企申報工作一般從6月開始,到11月底前要向國家認定辦申報三批。新政提出,實行認定申報常態化,高企認定申報工作實行線上全時受理、線下即時受理,且全流程網上辦理,簡化申報材料,不再由企業提供年度納稅申報表。湖北省認定辦實行“一月一會商”,綜合審核結果及時上報國家認定辦公示備案。“企業申報更加便利化,省認定辦上報國家的批次也有望增加。”省認定辦相關人士稱。

  為加強高企培育,“12條”明確:各地對入庫企業給予一次性培育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對高企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當年發生的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由財政部門再按25%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標準給予獎補。

  據介紹,著眼于強化市縣政府認定服務職責,湖北省還將探索將高企省級審核權委託給市州及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在市縣科技創新考核中提高高新技術企業相關指標權重。(湖北日報記者李劍軍、文俊、通訊員張遠欽)

編輯:蘇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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