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從全省農業農村局長會議上獲悉,今年湖北省將深入推進農墾集團化農場企業化、農業綜合執法、農村集體産權制度等系列改革,因地制宜、分類實施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改革,組建湖北農墾集團,增強農墾經濟創新力競爭力。
今年,湖北省還將進一步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委會“賬務分設、事務分離”辦法,積極推進化解村級債務,到2021年底實現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債務清零。此外,實施農村集體資産股權抵押貸款試點、發展壯大新型村級集體經濟試點示範,促進城鄉生産要素雙向流動,激活農村發展動力活力。
農業綜合執法改革也是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今年湖北將成立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局,針對農資品質、品種權保護、動物衛生、農産品品質安全等重點領域,實施綜合執法。(湖北日報記者祝華、通訊員胡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