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北省財政廳獲悉,該廳會同省發改委聯合印發了《湖北省大健康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湖北省大健康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職責、使用範圍、標準、申報流程、資金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有關專家表示,《辦法》的出臺,對於補齊我省藥品生産能力短板,提升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功能,優化衛生醫療體系配置,促進大健康産業快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北和參加湖北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搶抓中央支持湖北發展重大政策機遇,發揮大健康産業重要作用,補齊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和公共衛生體系短板,省財政廳會同省發改委整合現有資金,將原納入省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的5000萬元生物産業發展專項資金退出基金管理,調整設立湖北省大健康産業發展專項資金。
2020年7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加快全省大健康産業發展的意見》,要求“設立5000萬元大健康産業發展省級財政性專項資金,對獲得國家一類新藥生産批件的企業,每個産品給予3000萬元獎勵;對在全國同品名仿製藥中首個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按經認定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20%予以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湖北日報記者張愛虎、通訊員孟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