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江被納入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
來源:長江日報  |  2021-03-01 17:07:15

  我國首部流域保護法律——《長江保護法》3月1日實施。該法將“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寫入法律條款,成為長江流域各地區經濟發展必須共同遵守的法律制度。

  作為首部流域保護的法律,《長江保護法》覆蓋的地理範圍包括了長江幹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區域所涉及的多個省、市、自治區。

  其正式施行,有利於將 “九龍治水”變為“一龍管江”,促進長江流域協調發展。

  對於污染物排放,《長江保護法》要求更嚴。該法明文禁止在長江流域重點生態功能區佈局對生態系統有嚴重影響的産業,禁止重污染企業和項目向長江中上游轉移。國家要對長江流域河湖岸線實施特殊管制,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範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

  值得一提的是,該法還在我國法律中首次建立了生態流量保障制度。

  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生態流量管控除了要明確主要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確定重要斷面保障措施、建立監測體系,還要將生態水量納入年度水量調度計劃。同時建立監管平臺,開展保障魚類産卵期等敏感生態用水保障研究等。

  目前,長江流域已編制完成了20條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武漢地區被納入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的有漢江。

  這位負責人表示,實施好長江保護法,就是要以法律手段摒棄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發展的做法,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實現綠色高品質發展。(長江日報記者王怡人)

編輯:胡禮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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