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湖北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更有保障
來源:湖北日報  |  2021-03-22 11:30:38

  為規範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營造良好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社會穩定,2021年3月1日起,湖北省施行《湖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該《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辦法》要求,堅持市場主體負責、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按照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依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辦法》強化了信息預警。為充分發揮湖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作用,《辦法》在第十二條、第十六條,分別對施工總承包企業、相關金融機構通過平臺實時上傳勞動用工、工資放發相關數據提出明確要求,平臺在匯總分析相關數據的基礎上,及時發現欠薪隱患併發出預警,便於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及時介入、消除隱患、化解矛盾。

  《辦法》強化了信用監管,設立信用管理專門章節,抓住信用信息運用這個關鍵環節,全面推進以信用監管與雙隨機監管融合的監管方式。對企業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實施聯合懲戒的情形、措施,以及信用修復機制進行明確規範,形成行政處理處罰與信用懲戒並重的監管導向,始終保持治理欠薪高壓態勢。

  《辦法》強化了聯合監管,明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在明確各部門職責的基礎上,針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建立部門執法聯動和協作機制,要求人社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出臺聯合查處、督辦辦法,實現聯合執法、聯合監管。

  湖北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湖北省人社部門將以廣泛宣傳《條例》《辦法》為契機,通過宣講政策規定、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開展普法活動,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環境。

  下一步,還將加強信息化建設,全面建成省級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實現省市縣預警平臺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及時共享,並會同有關部門儘快出臺根治欠薪部門聯合監管實施意見,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的有利局面提供制度保障。(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鄧偉)

編輯: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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