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將就醫保基金監管立法 舉報醫療騙保行為者可給予獎勵
來源:武漢晚報  |  2021-07-28 10:47:40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為加強醫保基金監管,湖北省將以立法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可持續。7月27日,《湖北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條例(草案)》提交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

  條例草案明確了醫療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監督管理的範圍,擬規定醫療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有權實施監督檢查的事項有:相關單位和個人遵守醫療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醫藥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耗材集中採購行為的合規性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保障基金進行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獎勵制度作了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欺詐騙保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建立健全舉報線索登記、立案、結案和反饋程式,對符合規定查證屬實的欺詐騙保行為給予舉報人獎勵,並對舉報人身份、舉報線索和獎勵信息保密。

  為保證醫保基金監管執法有力,條例草案還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會同公安、財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執法行動、聯合查處重大案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失信行為名錄製度,將納入失信名錄單位的有關信息納入共享平臺和其他相關信息公示系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納入失信名錄且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單位和個人,列入重點監督管理對象,並適當增加檢查頻次;對納入失信名錄的醫藥機構降低醫療保障基金預算總額。(武漢晚報記者宋磊 通訊員王丹)

編輯: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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