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紀法情理融合 公正安全文明執紀執法 省紀委監委出臺“保障市場主體權益15條”
堅持紀法情理融合、公正安全文明執紀執法、穩慎使用談話類措施、慎用少用短用留置措施……近日,省紀委監委出臺《關於規範監督執紀執法工作保障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意見》。該《意見》是對省紀委監委《關於學習貫徹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精神 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提供紀律作風保障的意見》相關規定的細化、具體化,包含了保障市場主體權益的15條具體措施。
15條措施的核心要義,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既要查清問題,也要保障企業家合法的人身和財産權益,保障企業合法經營的重要指示,規範涉企案件監督執紀執法工作。15條措施堅持了懲治腐敗與優化營商環境一體推進,服務保障企業發展。
該《意見》從“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著力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堅持紀法情理融合,切實做到公正安全文明執紀執法”“堅持依規依紀依法使用審查調查措施,有效維護涉案企業涉案人合法權益”“堅持全過程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四個方面作出15條具體規定,操作性強,部分規定有新突破。如該《意見》將嚴格執紀執法與推進企業合規治理有機結合,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規定對於企業涉嫌違法犯罪,情節輕微,不移送司法機關的,應交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並加強對企業合規治理的過程監督和效果評估,確保治理到位。該《意見》還規定,對涉案企業、涉案人採取凍結、查封、扣押等措施的,對企業涉案人採取留置措施的,及時通報所在企業、同級工商聯或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這既有利於查清問題,也有利於及時恰當反映企業正當訴求。
“該《意見》是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具體實踐,體現了旗幟鮮明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體現了紀法力度和情理溫度,能讓企業安心經營、放心發展,必將為我省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供堅強制度保障。”在該《意見》調研、起草過程中積極建言獻策的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工商聯副主席彭斌評價。
武漢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斌雄教授表示,該《意見》既旗幟鮮明地懲治腐敗,又旗幟鮮明地保障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對合法經營的市場主體體現了“無事不擾”,對輕微違法企業體現了教育為先、寬嚴相濟,體現了謙抑執紀執法、有溫度的執紀執法,充分展現了保障市場主體權益、護航支點建設的擔當精神,有利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湖北日報記者楊宏斌、實習生章淑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