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獲悉,湖北省政府2022年度立法計劃項目申報及社會公眾立法項目建議徵集工作近日啟動,各設區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應在今年9月30日前進行申報,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向省司法廳提出立法項目建議。
省司法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立法計劃分為計劃項目和預備項目。計劃項目是指立法條件較為成熟、前期調研準備工作較為充分、當年必須提請審議的項目;預備項目是指年度內要抓緊進行前期調研、審修、協調等工作,條件成熟時或者因改革發展急需可適時提請審議的項目,或者為下一年度立法做好充分準備的項目。
根據相關工作要求,省政府2022年度立法計劃項目申報應對標“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湖北建設規劃(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設要求,緊扣推動高品質發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優化營商環境、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態文明、社會治理、防範風險、鄉村振興、保障和改善民生、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及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等重要領域謀劃立法項目。
申報項目應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注重通過“小切口”解決實際問題,豐富“小快靈”的立法形式,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對不適應全面深化改革和高品質發展要求、與上位法相抵觸的制度規定,及時啟動修改、廢止程式,增強立法的及時性、系統性、時效性。
省司法廳將組織專家對擬申報項目和徵集到的立法項目建議開展立項評估,由申報單位對擬申報項目的立法需求、立法條件、立法時機等事項進行陳述,以決定是否列入省政府2022年度立法計劃,確保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湖北日報記者曾雅青、通訊員彭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