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長江委獲悉,水利部正式啟動國家水利遺産認定工作。從2021年起,每兩年在全國範圍開展一次國家水利遺産認定工作,首批認定15個左右,“十四五”期間共認定30個以上,初步建立水利遺産保護管理體系。
國家水利遺産,是指具有重大國際國內影響力和顯著除害興利功能價值、對特定歷史時期具有重大影響或突出社會貢獻、以物質形態或非物質形態存在的水文化系統遺存。首批國家水利遺産認定以水利工程為主體的物質遺産為主,要求其建成或傳承歷史文化不少於100年;反映中國共産黨帶領人民治水、具有突出革命文化屬性的水利遺産,認定年限不少於50年。
據介紹,申報工作由遺産所在地的縣及縣級以上政府為主體進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篩選後推報。水利部將成立專家評審組,對推報項目進行綜合評審後,確定候選項目名單並進行公示。最終入選項目將被認定為國家水利遺産並授予相關標識。
湖北是長江幹線流經最長的省份,水利工程眾多。始建於1952年的荊江分洪工程;始建於1958年,為“南水北調”貢獻力量的丹江口大壩;始建於1971年的葛洲壩工程等,都有望入選國家水利遺産。(湖北日報記者劉澍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