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十八大後首個生態省試點,湖北交出7年試點成績單——2025年,基本建成“生態省”
11月12日,作為十八大後全國首個生態省建設試點省份,湖北公佈了七年試點“成績單”,並描繪出2025年新目標:基本建成“生態省”。
生態制度健全,空間佈局和産業結構合理,資源能源集約節約利用,生態環境品質優良,生態文明建設氛圍濃厚……據介紹,到2025年,湖北將基本達到生態省建設要求,為美麗湖北建設奠定堅實基礎,提前5年實現國家生態省創建目標。
曬出7年“生態成績單”
2013年8月,湖北成為黨的十八大後全國第一個生態省建設試點省份。2014年,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湖北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2014-2030年)》,湖北生態省建設全面啟動。根據該《綱要》,湖北將在2020年對生態省建設情況進行中期評估,並對相關建設內容實施動態調整。
省生態環境廳自然生態處處長陳再達介紹,試點7年以來,湖北“生態省”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截至今年10月,全省成功創建5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累計命名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19個、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生態縣)32個、省級生態鄉鎮620個、省級生態村5317個。
綠色低碳發展水準持續提升。全省單位地區生産總值能耗較2015年下降18%,萬元GDP用水量較2015年下降30.3%,畜禽糞污、秸稈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92.71%、91.73%;污染物排放強度不斷下降,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強度分別較2015年下降56%、49.4%、55.3%、47%,2019年碳排放強度較2015年下降17.3%。
城鄉人居環境顯著改善。2020年,全省有9個重點城市達到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PM2.5累計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46.2%;地表河流省控斷面達III類以上水質的比例為93.9%,較2016年提升7.3個百分點,城市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89平方米;運行中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由2015年的121座增加至137座,建成運行897個鄉鎮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從2.38萬噸提升至4.97萬噸。
生態安全保障能力明顯增強。長江經濟帶珍稀瀕危動植物保護長效機制初步建立,醫療廢物、醫療廢水監管與處置“兩個100%”全面落實;建成聯網的水質自動站167座、城市空氣自動站161座,土壤監測點位達6000余個,建設完成10座大氣超級站、4座區域站、4座工業園區站和4座港口站,形成覆蓋全省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
2025年申報“考試”
9月29日,全新修編的《湖北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2021-2030年)》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修編有哪些變化?
據介紹,新版《綱要》充分銜接省級“十四五”專項規劃,指標數量和總體要求與原《綱要》基本一致,絕大部分只是優化。“指標設置考慮了湖北省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水準,沒有盲目提高標準。”
優化後,新版《綱要》指標共34項,其中約束性指標17項、預期性指標17項,主要涉及空間格局、生態經濟、城鄉環境、資源節約利用、綠色生活、生態制度等六大領域。同時新版《綱要》增加了健立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三線一單”、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等相關內容,在構建生態經濟體系方面,應對氣候變化等內容單獨成節。
依據新修訂的綱要,湖北省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態制度健全、空間格局合理、經濟生態高效、城鄉環境宜居、綠色生活普及、生態文化先進的生態強省,並向生態環境部申報終期驗收,提前5年實現國家生態省創建目標。
接下來湖北省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度,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築牢“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態格局;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産業,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完善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抓好重點湖泊保護,綜合治理大氣污染等。
抓住短板補弱項
省環科院副院長劉哲分析,當前,湖北生態省建設仍然面臨突出短板: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發揮不夠,縣域經濟水準普遍不高,多極支撐的局面尚未形成,沿江地區開發保護矛盾突出;綠色低碳發展水準不高,産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交通運輸結構偏“公”,資源能源利用約束偏緊、效率有待提高。
同時,全省生態環境品質改善任務仍然艱巨,環境空氣品質保穩定、促改善的壓力較大,長江、漢江部分支流水質污染仍較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礎薄弱,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短板突出。
為實現2025年基本建成生態省的目標,湖北將發揮各級各部門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做到責任明晰、任務具體、工作閉環、保障有力、常抓不懈。省環委會將生態省建設的目標、任務進行分解,每年對各市(州、林區)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全省通報。
同時,湖北省還將加強生態省建設資金保障,在現有“以獎代補”基礎上,探索加大資金引導和支持力度,夯實生態省建設“細胞工程”,集中解決重點領域、重點區域突出的環境問題。(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胡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