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紀委出臺工作辦法,進一步助推清廉湖北建設 以案促改有了“流程圖”和“工具箱”
反腐敗鬥爭不僅要查辦案件,還要做實查辦案件的“後半篇文章”,即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近日,湖北省紀委出臺《關於深化以案促改推進清廉湖北建設的工作辦法》。這標誌著全省各地各部門以案促改有了“流程圖”和“工具箱”。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該辦法指出,以案促改是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設清廉湖北的有效載體,是推動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打造“好正實優”省份的重要途徑。
該辦法從案件運用、教育警示、整改提高、優化治理等環節以及強化組織領導等方面,對如何深化以案促改推進清廉湖北建設提出了一系列規範化舉措和創新辦法,包括典型案例運用的“三書一報告”、教育警示的“三會”、整改提高的“五查五改”和開展治理的“三加二”,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該辦法對以案促改劃出時間“硬杠杠”,規定案發地方、單位須在3個月內完成階段性整改,6個月內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該辦法強調,各級黨委(黨組)應當加強對以案促改工作的統一領導,把以案促改工作納入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內容。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協助和督促黨委(黨組)抓好以案促改各環節工作落實。黨委工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巡視巡察機構要把以案促改工作情況納入巡視巡察範圍。(湖北日報記者楊宏斌、通訊員胡娟、實習生張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