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副總”帶來的産學研合作成果,可成為職稱晉陞的重要依據。3月7日從省經信廳了解到,湖北省出臺相應的激勵評價機制,今年將繼續為中小微企業輸送約300名“科技副總”。
2020年起,湖北省從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選派一定數量的科技人才擔任“科技副總”,服務期為2年。2年來,共選派524名科技人才到各地擔任“科技副總”。
今年“科技副總”選拔于3月初正式啟動,省經信廳將重點圍繞“51020”現代産業集群、製造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農業現代種業優勢特色企業,廣泛徵集企業需求,了解企業面臨的技術創新難題,確定清單後推送至相關高校院所,研究推薦科技人才人選。6月30日前,第三批“科技副總”將正式到崗開展技術服務活動。
據悉,部分高校已明確選派人員在服務期內的工作情況和取得的科研創新成果,産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價值貢獻,可作為其晉職、職級、評聘和晉陞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重要依據。為吸引科技人才,部分地市還給“科技副總”開小灶,選派人員促成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可按技術合同標額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資助,為地方引進和舉薦急需緊缺人才,還可申領地方獎勵。(湖北日報記者肖麗瓊、通訊員陳起、易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