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賣慘媚俗造噱頭 特供專供全是空 湖北出臺商業廣告“12禁”
3月31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召開媒體通氣會,發佈《關於規範2022年商業廣告宣傳行為加強導向審查的行政指引》,明確列出了12條不得從事的違法違規商業廣告宣傳行為。
12條包括:禁止利用或者變相利用黨和國家大政方針、黨的二十大相關決議、中國共産黨黨旗等進行商業廣告宣傳;禁止使用“特供”“專供”“給領導幹部送禮”等違法違規廣告宣傳用語等;禁止發佈各類賣慘、炫富、惡搞經典、“軟色情”等內容,拒絕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內容製造噱頭、吸引眼球的惡俗商業廣告;禁止違法違規使用冬奧會、冬殘奧會等奧林匹克標誌以及亞運會等重大國際體育賽事特殊標誌開展商業廣告宣傳,或擅自在商業廣告中使用國家隊及其運動員、教練員等形象。
一季度,全省各級市場監管廣告監測部門共監測主要媒體廣告33萬條次,發現涉嫌違法廣告1509條次。省內重點門戶網站及電商平臺的抽查監測結果顯示,監測互聯網廣告560萬條次,包括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保健食品、醫療服務“五類”重點廣告138萬條次,發現涉嫌違法廣告線索205條次。(湖北日報記者汪子軼、通訊員吳筠、商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