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發佈第6號省河湖長令 ——部署八大專項整治行動 打好碧水保衛戰
湖北省近日發佈第6號省河湖長令,部署開展碧水保衛戰“專項整治行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江大保護和南水北調後續工程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對當前河湖庫保護的重難點問題,組織開展八大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推進長江高水準保護,助力湖北高品質發展。
第6號省河湖長令要求各地各級持續深化“河湖長+警長”“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加強執法力量,加大涉河湖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築牢織密守河、護河、治河的責任網、監督網。
專項整治,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湖北坐擁千湖,兩江交匯,是三峽大壩庫區和南水北調水源所在地,濱水而生、因水而名、得水而興,在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治理與水生態建設上有著特殊的重要地位。
第6號省河湖長令提出,開展丹江口“守好一庫碧水”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整治丹江口庫區非法填庫、造地、築壩攔汊、建房、養殖、採砂等行為,健全丹江口庫區水域岸線的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機制,確保“一庫碧水永續北送”。
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也是對河湖長制“有能有效”的檢驗。
今年,湖北省將針對全省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有行洪任務的河流,全面細緻排查縮窄河道行洪斷面、侵佔河道行洪空間等妨礙河道行洪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清理整治,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務。
湖北省將堅持建管並重,落實各方責任,有序完成滾動新增到期水庫的安全鑒定,推進18座大中型水庫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工程建設,全面落實水庫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強監測預警設施建設,確保水庫安全長效運行。
湖北地處長江之“腰”,長江幹流流經湖北省1061公里,發達的江河水系蘊藏了較為豐富的砂石資源,河道採砂關係河勢穩定、行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態安全。
第6號省河湖長令要求,對非法採砂堅決重拳出擊,加大對重點河段、水域、人員、船舶管控力度,嚴厲打擊“沙霸”及其背後“保護傘”,有效治理河道採砂領域涉黑涉惡現象,推動河道採砂管理秩序持續向好、採砂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
重拳“治亂”,加強河湖保護治理
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人水和諧共生,需要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舉措和更多的參與。
第6號省河湖長令部署開展水域岸線管控專項提升行動,鞏固完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護範圍劃界成果,完善河湖“一張圖”;深入抓好長江流域非法矮圍整治,促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範化,嚴控非法侵佔水域空間,堅決杜絕破壞河湖形態、損害河湖自然功能、影響水域岸線生態的開發行為。
同時,開展入河排污溯源減量專項整治,通過長江排污口溯源整治“回頭看”,深入推進排污口分類整治,並於年底前完成應測盡測、標誌牌樹立,創建一批示範整治工程。
此外,湖北省還將全面排查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加強源頭管控,加快污水收集處理設施補短板建設,地級以上城市基本消除污水直排;開展農藥減量增效集中攻堅,完善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利用設施,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推動連片池塘養殖尾水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
加強監管,持續復蘇生態環境
臨水而居、親水戲水,良好水生態一直是民眾的期盼。
河湖生態流量能否得到保障,是衡量河湖生態是否良好的一個重要標誌。第6號省河湖長令要求,科學確定重點河湖生態流量目標和控制斷面,嚴格生態流量管理,強化監測預警,有序推進全省河湖生態流量確定和保障工作;落實水工程生態基流管理“三個責任人”,強化水庫、水電站等水工程生態基流泄放監管,加強河湖生態流量監測。
讓長江休養生息,2021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漁”全面啟動。
令行禁止應出重拳。根據第6號省河湖長令,湖北省今年將開展長江禁捕退捕“回頭看”專項行動,全面檢查、重點督導相結合,排查長江禁捕屬地責任、非法捕撈整治、漁民安置保障等,強化網格化管理,健全執法監管長效工作機制,開展長江漢江段巡航檢查、垂釣錨魚專項整治、“四清四無”大排查、漁具市場清理整治、重點時段專項檢查5大專項執法行動,堅決消除非法捕撈隱患,確保“十年禁漁”取得實效。(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艾紅霞 通訊員 周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