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聯合發文,出臺10條措施,進一步加大援企穩崗促就業力度。
湖北省將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政策。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3個月,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湖北省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及中小微企業按90%返還。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湖北省將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範圍,大力支持職業技能培訓,併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不超過1000元、中級(四級)不超過1500元、高級(三級)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發放職業培訓補貼。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市(州)、縣(市、區),可對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無法正常生産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不超過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支持企業組織職工以工作代替培訓。
同時,湖北省將常態化開展保用工促就業行動,對接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用工需求,建立用工保障清單並動態更新,完善用工服務專員“一對一”聯繫服務機制,建立地區間勞務協作聯盟,“點對點”引進勞動力,探索建立用工餘缺調劑機制,幫助企業搭建共享用工信息對接平臺,幫助企業就近就地調劑本地用工。還將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擴大就業服務供給,為勞動者提供更有針對性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為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等群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等就業幫扶。
對於高校畢業生群體,湖北省將深入推進“才聚荊楚”工程,開展“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組織政策宣傳、招聘服務、就業指導、創業服務、職業培訓、困難幫扶等“六進”校園,開展“百日千萬網絡招聘專項行動”、民營企業招聘月等系列活動,全年募集就業見習崗位不少於3萬個。(湖北日報記者鄧偉、通訊員舒林立、曹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