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聯合下發《關於推動社會組織進一步助力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工作的通知》,引導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發揮部門合力,完善社會組織吸納就業政策,引導社會組織發揮動員社會力量、連結各方資源、提供專業服務等方面優勢,助力開發就業崗位、拓展就業空間、提供就業服務。要將該工作納入本級社會組織工作協調機制議事日程,統籌謀劃,分解責任,協調推進。
要推動社會組織開發就業崗位,挖掘就業崗位需求,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要推動社會組織提供靈活就業崗位,積極參與本地區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合理設置就業見習崗位。要推動社會組織穩定就業崗位,完善促進社會組織發展和用工的制度環境和政策體系,構建常態化穩崗幫扶機制。要推動社會組織搭建平臺,做好與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信息對接服務,積極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
要發揮社會組織協調機制和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的作用,各級社會組織登記機關、就業職能部門需加強與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黨建工作機構的溝通聯動,協同推進,密切配合,同向發力,完善激勵政策,為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營造有利的環境。要落實落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臺的穩崗擴就業政策,疏通政策“卡點”“堵點”,確保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享受相關政策紅利。積極協調財政、稅務等部門,為社會組織爭取與中小企業以及同行業公辦機構的同等待遇,重點在稅收減免、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以及疫情紓困等方面爭取更多政策支持。要積極爭取將社會組織人才待遇納入有關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職稱評定、教育培訓、人才補貼、戶口遷移等政策範圍,特別要關心到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就業的畢業生成長髮展,推動將其納入當地人才政策扶持範圍。(湖北日報記者李光正、通訊員佘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