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每個縣(市、區)確定5至10個城鄉社區試點 我省部署“共同締造”活動試點工作
日前,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每個縣(市、區)確定5—10個城鄉社區(農村自然灣、城市居民小區)作為試點,發動群眾,組織群眾,充分發揮群眾主體作用,探索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的方法和機制。
《通知》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以城鄉社區為基本單元,以改善群眾身邊、房前屋後人居環境的實事小事為切入點,以建立和完善全覆蓋的基層黨組織為核心,以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社會治理體系為目標,以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為路徑,堅持黨建引領、群眾主體,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堅持試點先行、穩步推進,深入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凝聚強大動力。
《通知》提出,到今年年底,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試點的城鄉社區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群眾主人翁意識不斷增強,共同締造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培養一批掌握共同締造理念和方法的骨幹人才,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通知》強調,要加強領導,壓實責任,實行“一個試點一名縣級領導挂帥、一個部門包保、一個專班蹲點主抓、一套實施方案推進”的工作機制;要建強組織、健全體系,把黨的領導貫穿共同締造活動全過程、各方面,健全有形覆蓋與有效覆蓋相統一的基層黨組織體系,統籌政府、社會、企業、群眾多方力量,著力建設完整的社區環境體系、服務體系、治理體系;要以獎代補,激勵先進,支持市、縣兩級統籌各方資金用於“以獎代補”項目建設,形成各方資源匯聚、群眾充分參與的有效機制;要下沉資源,賦能基層,按照“能下盡下、應下盡下”原則,推動市、縣兩級將資源、服務、平台下沉至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單位;要加強培訓,增強實效,利用黨校、幹部培訓基地等陣地,分層分類對基層黨組織書記、工作專班、社區工作者、志願者、群眾代表等開展專題培訓。(湖北日報記者鄧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