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8萬餘元工資後,周先生專程從外地趕到京山市人民法院,將一面錦旗送到雁門口人民法庭庭長汪烊手中,表達感激之情。
戴某等四人採用挂靠A公司的方式承包工程,後因發包方資金鏈斷裂,拖欠周先生及其他工人的工資久未支付,周先生催討未果,于2022年底將戴某等四人及A公司訴至京山市人民法院雁門口法庭。
法庭審理後,判決戴某等四人支付周先生工資8萬餘元,A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得知周先生勝訴,其他29名工友也紛紛向法庭提起了訴訟。
汪烊立即聯繫戴某等四人及A公司,告知相關案件的涉訴風險,釋明他們在本案中的法律責任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為激勵其主動履行,做好執源治理,汪烊向A公司負責人王先生介紹了京山法院的涉企案件“主動履行後文書不上網”信用修復激勵制度,並講明瞭操作流程及具體要求。經多次溝通,王先生表示願意立即支付工人工資。
汪烊指導王先生填寫了《文書不上網申請審批表》,並引導其進行申請操作,公司隨即將周先生的工資及應繳納的訴訟費用足額支付。隨後,雁門口法庭將剩餘工人的工資欠款情況表發送給A公司進行財務對賬,兩天后,所有工人工資全部支付到位。至此,通過“主動履行後文書不上網”信用修複製度,30名工人成功“討薪”28萬餘元。
由於“主動履行後文書不上網”信用修復激勵機制,A公司不會背負失信判決,在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不會受到信用懲戒和限制,還能得到相應的政策扶持。王先生表示,“‘企無信不立’,我們將以此案為戒,為公司職工提供良好的用工環境。”(文 藍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