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小流域綜合治理試點工作推進方案》公佈。根據該方案,湖北省將積極推進十堰市茅塔河、荊門市牌樓西河、荊州市崇湖、咸寧市羊樓洞港、恩施州帶水河小流域綜合治理試點工作。力爭通過1年左右的努力,5個試點小流域完成系統性治理。
實施小流域綜合治理,是湖北推進以流域綜合治理為基礎的“四化同步”發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動長江經濟帶高品質發展的基礎性工程。構建小流域發展“一張圖”,全省將以水系統籌山水林田湖草及道路、村莊和城鎮,進一步細化用地分類,明確安全管控底線,統籌推進生態修復治理保護和綠色生産、綠色生活。
以小流域為單元,湖北將進一步細化用地分類,建立小流域綜合治理條件下的土地利用分類標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各類城鄉綠色生態基礎設施建設,滿足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需求;以確保流域安全為前提,明確開發建設“量”和“質”的要求;創新規劃、建設、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完善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的管理架構、政策體系,創新資金投入、生態補償以及共建共治共享等機制。
近期,湖北省將推進5個試點小流域制定“一河一策、一段一策”規劃方案以及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試點目標和評估指標,確定項目清單,按進度開展並完成綜合治理試點工作。省級相關部門將梳理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政策、措施和重點項目,形成“政策包”“項目包”,建立部門和地方對接機制,強化現場督促幫扶,跟進督辦解決重難點問題,確保任務舉措落地見效。
以上5個試點小流域將通過1年時間,探索轉變生産生活方式、實現綠色低碳發展的路徑和模式,達到生態美、産業強、百姓富的治理目標,為全省形成若干可複製、可推廣的小流域綜合治理模式和經驗,切實發揮試點對全省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的示範、突破、帶動作用。(記者胡弦、通訊員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