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正式批復,同意設立湖北自貿試驗區十堰聯動創新發展區,標誌著十堰聯動創新發展區進入全面實施新階段。
湖北自貿試驗區十堰聯動創新發展區實施範圍45平方公里,涵蓋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批復要求,十堰聯動創新發展區要以汽車、裝備製造等産業為重點,與湖北自貿試驗區襄陽片區等區域加強産業協作,推動全産業鏈創新發展,為打造“漢孝隨襄十”萬億級汽車産業集群提供支撐;要重點對接花湖機場國際一流航空貨運樞紐、武漢陽邏港,推進十堰生産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加快建設對外開放大通道;要加快發展節能環保、檢驗檢測等綠色服務業,完善綠色債券融資體系,建設綠色開放發展平臺;要延長生態文旅康養産業鏈,發展汽車工業旅遊,創新文旅服務模式,推進産城融合發展。
十堰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十堰聯動創新發展區的建立將深化十堰市與湖北自貿試驗區對接合作,力爭在3年內,在政府職能轉變、外商投資、貿易、金融、産業升級和産業鏈夯實等領域提供具有代表性、體現十堰特色的自主改革創新成果案例5個以上;推動區域改革協同、創新協同,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創新試點經驗10條以上。(文 郭華 王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