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科技廳正式發佈新修訂後的《湖北省創新型産業集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進一步優化政策供給,推動創新型産業集群高品質發展。
目前,湖北省共有國家級創新型産業集群16家,總數位列全國第三、中部第一,涵蓋電子信息、航空航天、汽車、節能環保、紡織、新材料、生物醫藥、智慧製造裝備等多個産業領域。省級創新型産業集群32家,聚焦于汽車製造、高端裝備製造、電子信息、大健康、現代化工、新能源、高端紙基材料、低碳冶金、硒産業等9個行業産業。2024年,32家省級創新型産業集群共實現營業收入逾13706億元、凈利潤691.51億元,集聚企業7655家,其中高新技術企業2401家,各類創新平臺979個,以點帶面、梯度培育、局部循環、整體躍升的集群發展體系加速形成。
為適應創新型産業集群培育建設和管理髮展的新要求,此次新修訂的《辦法》,對創新型産業集群建設管理的職責分工、申報條件、認定程式、建設管理、績效評價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新《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規範和引導創新型産業集群的發展,通過明確的政策導向,集聚更多科創主體和創新資源,提升創新型産業集群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力,推動産業向高端化、智慧化、綠色化邁進。同時,《辦法》中明確提出,要堅持實施績效評價和動態管理機制,激勵全省創新型産業集群不斷提升發展品質,形成良性競爭的發展格局。
下一步,湖北省科技廳將持續推進創新型産業集群的培育建設工作,加強政策支持和指導服務,助力湖北在創新驅動發展的道路上邁出更加堅實的步伐,為建設科技強省、實現經濟高品質發展注入新動能。(文 姜勝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