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河北省長城保護條例》開始實施。5月31日,河北省文物局召開《河北省長城保護條例》實施宣傳座談會,與會專家一致認為,《條例》的頒布實施非常及時必要,將對河北省長城保護工作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並對全省長城保護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建設性、實操性強的意見和建議。
河北省境內長城。
河北省長城資源豐富,是長城國家文化公園重點建設區,現存從戰國到明代不同歷史時期的長城總長2498.54千米。此外,長城數量眾多,年代跨度大,建築形制多樣,文物價值較高,分佈範圍廣,體現了河北長城保護的重大歷史和現實意義,同時也凸顯出長城保護的艱巨性、複雜性和長期性。
近年來,就長城保護河北省做了大量工作,有實踐、有成績、有特點,但長城保護地方法律體系建設和司法實踐工作與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民眾總體需求相比,仍存在不匹配、不適應、不完善等突出問題。《條例》的出臺實施為依法推進長城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加強長城保護傳承利用、闡釋長城價值弘揚長城精神,著力解決長城文化價值發掘和保護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項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撐。
據了解,《條例》共66條,分為總則、長城保護、長城利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長城保護條例》為依據,吸納了現行法律法規和其他省市一些好的經驗做法,按照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長城的總體要求,規範了完善保護責任、健全保護體制機制、發掘長城利用的文化價值和精神內涵、充實監管方式等方面的內容。(長城網訊 記者 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