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河北省在全國率先實行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從河北省稅務局獲悉,試點改革五年來,河北省共累計入庫水資源稅98.74億元,月均入庫是2015年水資源費月均入庫的2倍多。全省累計壓減地下水超採量43.5億立方米,超採區深層、淺層地下水位同比分別平均上升1.19米和0.24米,超過2/3的超採縣實現地下水位回升。
水資源稅改革涉及千家萬戶,科學合理制定稅收政策至關重要。河北省按照鼓勵使用再生水、合理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則,設定稅額標準。在稅額標準設定上,地下水高於地表水,超採區高於非超採區,對特種行業從高制定稅額標準。嚴重超採區工商業取用水單位的稅額標準最高為6元/立方米,是原水資源費的3倍;特種行業取用水最高稅額標準達80元/立方米,是原水資源費的40倍。
在試點中,河北省對超計劃用水加倍徵收水資源稅,促進了水資源管理能力和水準的提升,推動企業主動申請辦理取水許可。目前河北省共關停自備井5416眼,辦理取水許可證4500余套,取用水許可證發證率提高到95%以上。
石家莊市長安區稅務局工作人員到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有限公司現場了解河北省水資源稅政策落實情況。 呂彥華攝
除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外,試點過程中,河北省稅務部門積極研究,説明原因,申請調整稅收優惠,對抽水蓄能發電取用水等給予免征水資源稅。不徵和免征水資源稅範圍基本與水資源費優惠範圍一致,最大限度保障納稅人利益不受改革影響。
水資源稅試點改革以來,河北省充分發揮稅收政策調節作用,以綠色稅收助力綠色發展,在抑制地下水超採、促進節約用水、助力水資源保護方面的效果逐步顯現,水資源緊缺狀況初步緩解。
2015年至2020年,河北省年用水總量從187.2億立方米減少到182.7億立方米,同時支撐GDP增長了34%;全省年人均用水量由252立方米下降到245立方米,累計下降3%;萬元GDP用水量由70.9立方米減少到51.6立方米,累計下降27.2%;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由22.5立方米減少到15.2立方米,累計下降32.4%;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由0.67提高至0.675。
在水資源稅徵管模式上,河北省實現了兩個“首創”。一是首創稅務、水利聯合管稅模式,形成治稅合力;二是首創“水隨電走、終端計量、以電折水”的納稅人認定方式,開啟了農業生産超限額用水水資源稅徵管先例,實現了水資源稅徵收全覆蓋。
水資源稅的開徵,還推動了引江水使用。河北省城鎮生活和工業用水按照引江水為主、其他地表水為輔、地下水應急的原則,加快水資源置換進度。截至目前,全省128座水廠已全部由使用地下水切換為引江水,佔應切換水廠的100%。(河北新聞網訊 河北日報記者宋平 通訊員李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