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河北消息:近日,家住滄州市渤海新區中捷區的齊某在喝完酒之後駕駛摩托車行駛至該區的芳林路與新海路交口處時,被當時正在執勤的渤海新區公安分局二大隊交警當場查獲。
齊某酒後駕駛摩托車被執勤的渤海新區公安分局交警當場查獲
交警首先對齊某進行了酒精檢測,發現其血液中酒精數值大大高於正常標準,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輛。隨後,交警將酒精測試結果告知了齊某,並要求出示駕駛證和身份證。
經查詢,齊某在2017年9月與2020年7月就因酒駕問題被渤海新區公安分局處罰過,這是第三次。
渤海新區公安分局對齊某酒駕行為進行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渤海新區公安分局對齊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後又醉酒駕車,公安分局對其違法行為做出1700元罰款以及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供稿 圖/文 滄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