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輿論場的網絡言論?
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網站  |  2021-12-06 13:04:46

  原標題:真知“拙”見️ ①|怎麼看待輿論場的網絡言論?

  【編者按】

  謠言,既是社會失序的表徵,又是社會失序的推手。為倡導文明上網、理性發聲,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推出“真知‘拙’見·辟謠訓練營”,盤點分析2021年度網絡謠言特徵,破除謠言“密碼”,揭穿謠言傳播套路,幫助廣大網民提高識謠辨謠能力,共同參與網絡謠言治理,構建清朗網絡空間。

  面對網絡輿情,公眾往往通過個人認知來完成信息真偽的辨識,並對自己認定的信息表達觀點、發表言論。輿論場裏言論自由的邊界是什麼?網絡言論的真偽該如何才能辨別?

  2021年2月,仇某(網名:“辣筆小球”)和潘某等微博賬號惡意歪曲事實真相、詆毀貶損衛國戍邊英雄烈士的違法言論,引發網友公憤。國防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各地警方及新浪微博等相繼已譴責並依法依規堅決打擊,但部分公眾不禁發問,網絡言論就沒制約了嗎?自媒體就沒有約束嗎?

  為了規範網絡言論,2021年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制定並施行的《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提出: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應當建立健全網絡謠言等虛假信息預警、發現、溯源、甄別、辟謠、消除等處置機制,對製作發佈虛假信息的公眾賬號生産運營者降低信用等級或者列入黑名單。2019年制定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要求,網絡信息內容生産者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佈含有不良信息內容。

怎麼看待輿論場的網絡言論?

  自由是有邊界

  新聞報道中,就有絕對自由了嗎?新聞自由是指通過憲法或相關法律法規保障本國媒體和公民採訪、寫作、報道、發佈及接受新聞,創辦媒體,出版、發行媒介産品等的新聞自由權利。但總會有人將“新聞自由”的概念偷梁換柱。根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規定,新聞記者使用新聞記者證從事新聞採訪活動,應遵守法律規定和新聞職業道德,確保新聞報道真實、全面、客觀、公正,不得編發虛假報道,不得刊播虛假新聞,不得徇私隱匿應報道的新聞事實。虛假新聞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任何國家都不應姑息縱容。

  自由從來都是相對的、有邊界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文明社會的任何一種自由和權利,都不能是無限制的肆意妄為,而應是由體現公眾意志的法律所規範、所保障的。肆意打破法律的“邊界”,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既賦予公民言論自由,又對言論自由的邊界進行定義。

怎麼看待輿論場的網絡言論?

  網絡是現實社會的延伸,網絡上發表的言論受到法律約束,同樣也受到道德約束。你若光明,網絡便不黑暗;你帶來清風,周圍就不會停留灰霾。面對輿論場中各類不良信息和謠言信息,公眾應該保持理性。公眾在發表觀點時,應更加自律地加強辨識能力,阻斷不良信息的傳播渠道,加強文明上網觀念,凈化網絡生態、滋養網絡空間。

怎麼看待輿論場的網絡言論?

  真實信息來源是多元化的

  社交媒體為公眾提供了信息選擇權,社交圈信息出現頻率增加,因此,辨別網絡言論真偽顯得尤為重要。上線以來,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共發佈的兩萬多條辟謠稿件,分析發現,虛假信息及謠言的來源渠道和真實信息的渠道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真實信息需要通過多家媒體進行採訪,由政府機構、官方媒體等權威渠道進行發佈,“真相只有一個”,但渠道往往是多元化的。

怎麼看待輿論場的網絡言論?

  謠言信息來源是唯一的

  近期,一則祖孫合影被造謠成“老夫少妻”的帖子,在網上迅速跟轉,引發關注。隨後公安機關表態:造謠者吳某飛(網名:“飛哥在東莞”)因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誹謗他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可見,虛假信息及謠言的信息源頭具有唯一指向性特徵,這個指向性或是個人,亦或是組織。正因這個特徵,為依法治理網絡謠言提供了依據。

  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提示:在面對未知信息、不符合常識的信息時,不要偏聽偏信,要保留質疑態度,可通過正規、權威渠道核查信息源頭的方式來識辨真偽。

  “讒邪害公正,浮雲翳白日。”謠言容易引起恐慌,影響你我生活。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將陸續推出《真知“拙”見·辟謠訓練營》,與您一起提升識謠辨謠能力,共築清朗網絡空間。

  今年以來,局部地區出現新冠肺炎疫情,突發事件“伴生體”——網絡謠言,就會捲土重來。下一期,我們一起聊聊《涉疫情謠言,你跟轉發了嗎?》。

編輯:邢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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