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起石家莊啟動居民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2-02-11 16:18:50

  國際在線河北頻道消息(王闊):2月10日,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佈通告。為了加強和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電動車規範管理的決定》等法律法規,該局決定開展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攻堅行動。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具體通告內容如下:

  一、集中登記上牌攻堅行動時間

  2022年2月14日至3月31日。

  二、集中登記上牌的區域範圍

  橋西區、新華區、長安區、裕華區、高新區範圍內的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

  三、集中辦理地點

  橋西區、新華區、長安區、裕華區、高新區共設置154個集中登記上牌點(具體點位見附件1)。新增集中登記上牌點以公安交管部門公佈的信息為準。

  (一)已辦理電動自行車預約登記的,請按照短信提示時間和地點前往辦理。

  (二)未預約登記的,請就近選擇到所在區上牌點辦理。

  (三)鼓勵廣大市民先行選擇電動自行車預約登記,按照短信提示就近辦理登記上牌,減少現場資料審核錄入、排隊等候時間,有效避免人員及車輛聚集。

  辦理登記時,請廣大市民自覺排隊等候、維護良好秩序。各上牌點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環境衛生清潔消毒、人員健康監測,確保各項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四、登記電動自行車標準

  本次集中登記上牌的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包括:

  (一)對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且符合新、舊國標(新舊國標規定要求見附件2)規定的電動自行車,核發綠底白字的正式號牌。

  (二)對在用的不符合新、舊國標規定,以及設計車速在25km/h-50km/h之間的兩輪電動車,核發白底黑字的臨時號牌,並按照《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設置三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五、收費標準

  對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免費辦理登記上牌業務。

  六、辦理流程

  申請登記上牌時,申請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騎行車輛、佩戴頭盔,現場交驗車輛。

  (一)提交購車憑證或者其他來歷證明、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

  (二)對無法提供自行車購車憑證或者其他來歷證明、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由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簽署《電動自行車來歷承諾書》(見附件3)。

  (三)自行拆除尾牌支架上的附著物,預留出號牌支架安裝孔,便於號牌安裝;拆除擋風、保暖等裝飾物,還原車輛原貌。

  (四)對取得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須簽署《臨時號牌電動自行車告知書》(見附件4)。

  七、常態管理

  (一)2022年4月1日起,集中登記上牌攻堅行動結束後,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登記,需前往公安交管部門設置的登記上牌點免費辦理。

  (二)2022年5月1日起,停止辦理非合標兩輪電動車過渡期臨時號牌,同時,公安交管部門將對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的行為開展路檢路查。

  (三)2022年5月1日起,對新購且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新國標規定的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可繼續辦理登記上牌業務。

編輯:王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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