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資格評價”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傻傻分不清?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2022-05-06 09:16:16

  “職業資格評價”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你是不是傻傻分不清楚?這篇幫你了解一下。

  職業資格制度改革的背景是什麼?

  2013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組織實施減少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經報國務院同意,分七批取消70%以上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2017年9月,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以下簡稱《通知》),向社會公佈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通知》要求,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目錄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

  《通知》同時提出,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依據市場需要自行開展能力水準評價活動,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證書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職業資格”或“人員資格”等字樣和國徽標誌。

  職業資格目錄建立後技能人才評價如何實施?

  對準入類職業資格

  繼續保留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

  對關係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的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

  要依法依規轉為準入類職業資格。

  對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關係不密切的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

  要逐步調整退出目錄,對其中社會通用性強、專業性強、技術技能要求高的職業(工種),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實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有什麼區別?

  職業資格評價

  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對關係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的職業(工種),實行職業資格評價,合格者可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

  涉及的職業(工種)詳見經國務院同意、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目前最新的是《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公佈的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評價規範,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對合格人員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涉及的職業(工種)為水準評價類職業(工種),目前是除準入類職業外、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評價規範的技能類職業(工種)。

編輯:王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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