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簽發2022年第1號總河湖長令
來源:保定日報  |  2022-07-15 08:03:15

  原標題:我市簽發2022年第1號總河湖長令 推動河湖長制從“有名有責”向“有能有效”轉變

  7月13日,市級總河湖長,市委書記黨曉龍、市長閆繼紅聯合簽發《保定市總河湖長第1號令》,全市上下要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為目標,鞏固河湖保護治理成果,持續提升河湖保護治理能力和水準,推動河湖長制從“有名有責”向“有能有效”轉變。

  總河湖長令要求,今年下半年要全面做好以下幾項重點工作:完善常態化管理機制,持續加強河湖治理保護。以推動河湖“四亂”動態清零為目標,完善常態化管理機制,組織妨礙行洪問題排查整治,強化河湖岸線剛性標準,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鞏固提高河湖治理保護成效。持續修復水生態,有效改善水環境。暢通補水通道,持續實施生態補水工作;加大監督管理力度,持續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積極開展復蘇“母親河”行動,持續抓好幸福河湖建設。突出目標重點,持續推進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改善種植結構,積極推進農業節水;錨定目標,依法穩妥關停取水井;加快工程進度,全力推進水源江水置換工作。強化水資源管理,持續開展社會節水行動。推動用水方式進一步向節約集約轉變,強化“紅線”管控,抓好企業用水管理,加大節水宣傳,開展節水型機關創建活動。突出問題導向,全面保障目標任務實現。強化組織推動,嚴格考核問責,加強社會宣傳和監督。進一步發揮“河湖長+檢察長”聯絡室作用,大力推進河湖長制典型示範縣建設,探索強化河湖長制典型經驗做法,用好媒體監督、群眾監督、“民間河長”和第三方評估等力量,營造全社會愛河護河濃厚氛圍。

  總河湖長令強調,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把河湖長制工作落實真正納入黨委政府議事日程,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定期分析研究河湖長制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壓實屬地責任,加強人員資金保障,嚴格督考問責,確保擔負起河湖長制落實的政治責任,為實現“不讓一滴污水流入白洋淀”的政治承諾和建設品質生活之城提供保障支撐,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保定日報記者 王金堂 通訊員 馬金山)

編輯:張瞬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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