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河北省園林博覽會申辦辦法》印發實施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2-12-26 15:00:06

  為做好河北省園林博覽會(以下簡稱省園博會)組織管理工作,規範省園博會申辦、組織實施及運營維護管理,保障省園博會各項活動正常有序開展,12月13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園林博覽會申辦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16年6月8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園林博覽會申辦辦法》(冀政辦字〔2016〕91號)同時廢止。

  《辦法》規定,省園博會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承辦城市政府承辦;每兩年舉辦一次,在省內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輪流舉辦,會期一般為3至6個月。每屆省園博會應結合地方自然和歷史文化特點及行業發展形勢確定一個主題,通過舉辦國際園林(省園博園)設計大賽,引入高水準團隊參與省園博園的規劃設計建設,提升建園檔次,打造精品園林,提高省園博會和承辦城市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辦法》提出,倡導辦會方式創新,鼓勵省內外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個人以適當形式參與省園博會建設和運營,承辦專業展覽或競賽。省園博會設立造園藝術、創新設計、新材料新工藝、展園施工、專題展覽、插花等專業獎項,對在省園博會建設、運營期間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和優秀作品進行通報、獎勵。

  《辦法》明確,省園博會會徽沿用河北省第一屆園博會會徽。每屆省園博會確定體現當地特色的吉祥物。省園博會採用申辦制,各市自願申辦。申辦城市應科學選擇省園博會展園建設用地,優先利用廢棄地建設省園博園,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統籌考慮城市發展、生態修復、功能完善等因素,合理確定省園博園選址、建設規模和投資成本,不貪大求洋,讓老百姓受益。省園博園建設用地不屬於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確定的規劃綠地的,需在省園博會開幕前將其作為城市公園綠地保留的部分納入城市綠地系統,劃定綠線範圍,作為城市公園綠地永久保留的部分不少於40公頃,並按綠線管制要求向社會公示。

  《辦法》要求,省園博會閉幕後,承辦城市應將省園博園納入城市公園管理體系,嚴格遵照省園博園運行維護、保護管理及發展利用方案實施管理。省園博園配套服務項目經營應符合國家、河北省有關規定,不得設立私人會所,改變園內建(構)築物等公共資源屬性;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擴建配套服務設施和場地;不能因經營而改變或破壞園內建(構)築物原有風貌和格局;不得將管理用房用於配套服務項目經營。(文 李雨馨)

編輯:張瞬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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