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通知,組織申報河北省第二十八批建築業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
據悉,該示範工程申報條件為:
1.2020年以來新開工建設的規模大、技術複雜、品質標準要求高、社會影響大的建築和市政工程。申報建築業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的項目,必須已取得施工許可證,並在申報時提供施工許可證複印件,未提供施工許可證複印件的項目不得參評。
2.工程必須應用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業10項新技術(2017版)》中的7大項、15小項以上新技術,同時結合該工程特點自主研發並應用至少1項新技術。
3.自主研發新技術成果形式主要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科研項目或技術成果。申報單位應在《河北省建築業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申報書》中詳細説明自主研發新技術的基本情況和創新點。應在申請示範工程驗收前取得相應新技術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省科學技術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的科研項目驗收或技術成果評價。
4.同一施工企業承擔的同一住宅小區項目或城市綜合體項目,原則上以建築群為申報對象,其中結構形式或建造方式不同的建築可單獨申報。
5.申報項目工程所在地為河北省,或由註冊地在河北的施工企業承擔的。
6.已列入國家級示範工程的項目,不再重復申報。
各地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推薦本地區建築業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省屬施工企業可直接申報。各推薦單位於2023年2月20日前將推薦材料報送至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節能與科技處,逾期不予受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督促前二十七批建築業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中未驗收的項目儘快申請驗收。通過驗收的示範工程視同科技成果。(文 李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