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19號公告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  2020-12-18 09:17:33

  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第19號公告

  (2020年12月17日)

  為進一步做好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風險,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進入哈爾濱市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同時具備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以下簡稱“三證”)和追溯信息。對相關票據不全、來源不明、證物不符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禁止進入我市。在未取得核酸檢測證明和消毒證明前,一律下架停售、專區存放。

  二、所有在哈從事進口冷鏈食品生産經營、貯存服務、物流配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進口冷鏈食品抵達哈市前24小時主動向各區縣(市)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進行申報,申報內容包括貨主單位、運輸車輛、司乘人員(含聯繫方式)、貨物流向、存放地點、報關單、“三證”、品名、規格、數量、原産國等信息。

  三、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所對應批次的進口冷鏈食品按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

  四、對不履行疫情防控責任、拒不配合調查或運輸被傳染病原體污染、來自疫區可能被傳染病原體污染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19號公告

 

編輯:張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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