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新增25條生態環境行政執法事項
近日,省生態環境廳完成《黑龍江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2020年版),共確定省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實施的行政執法事項195項。清單在原有基礎上,新增25條執法事項,並明確了事項對應的實施主體和第一責任層級。
其中,新增的執法事項,包括林業和草原部門對在自然保護地內進行非法開礦、修路、築壩、建設造成生態破壞的行政處罰,水利部門對違規設置排污口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自然資源部門對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行政處罰,農業農村部門對在水産苗種繁殖、棲息地從事採礦、排放污水等破壞水域生態環境的行政處罰等。(記者 吳玉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