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高! 哈市全面調整城鄉困難群眾救助標準
來源:黑龍江日報  |  2021-01-04 09:13:56

  市區城市低保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68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32元;農村低保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40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04元……近日,記者從哈爾濱市財政部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困難群眾救助標準,助力哈市城區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準同步提高,哈市再次提高市區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等保障標準。

  據了解,在提高市區城鄉低保補助標準方面,哈市將市區城市低保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68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32元;農村低保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40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04元。在提高市區城鄉特困人員供養補助標準方面,哈市將市區城市特困全自理人員供養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21888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3388元,分散供養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15324元提高到全自理人員每人每年16380元,半自理、全護理人員供養標準逐級遞增600元;市區農村特困全自理人員供養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9144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996元,分散供養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6396元提高到全自理人員每人每年7008元,半自理、全護理人員供養標準逐級遞增600元。

  此外,哈市還同步提高市區城鄉低收入困難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保障標準。市區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標準按照低保標準的1至1.2倍同步提高到每人每月732元至879元;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按照低保標準的1.2至1.5倍同步提高到每人每月879元至1098元;農村低收入家庭標準按照農村低保標準的1至1.5倍同步提高到每人每年4404元至6606元。(記者 韓麗平)

編輯:張牧秋
新聞熱線_fororder_微信圖片_20220517151231
最新推薦
新聞
文娛
體育
環創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