訥河全域進行封閉管控 市域內現有人員賦黃碼
來源:東北網  |  2021-11-29 09:00:00

  11月28日,齊齊哈爾市召開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

  全面啟動訥河市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對訥河市全域進行封閉管控,全員進行高頻次核酸檢測篩查,停止一切不必要人員活動,儘快切斷傳播鏈,全力確保疫情不溢出。迅速開展訥河市涉及到的疫情流調溯源工作,第一時間對密接、次密接落地人員排查管控,並迅速開展核酸篩查,對涉及到的物品和環境儘快開展全面消殺,對重點人群儘快完成核酸檢測。

  開展全域人員大排查,加密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核酸日常監測頻次;嚴格執行醫院住院部、養老院、監所等重點場所封閉管理;全市域要取消一切聚集性活動,並開展聚集性活動“回頭看”,及時排查是否有密接人參與其中;要加強社會面管控,對小區、村屯、公共場所、企事業機關進行提級管理。嚴格個人防護,落實防疫四寶,加強場所的通風、消毒頻次。對進出齊齊哈爾市人員,要求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

  著重做好滿洲裏方向來齊人員的管控,做到人、物同防,守好省界、省門;要繼續加大對上海、杭州、徐州、蘇州、大連、瑞麗和黑河等中高風險區域的風險排查管控;加強進口及中高風險區域的貨物、商品、快遞等物品及其涉及場所、人員、運輸等方面的排查管控;加大重點人群核酸篩查,加大社會面日常監督和監測。

  訥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48號公告

  11月28日,訥河市發現1例無症狀感染者,係省外抵返訥人員。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防止疫情輸入、輸出和擴散,有效快速阻斷疫情傳播渠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請廣大市民群眾非必要不離訥,確需離訥的,自11月28日20時起,須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憑健康碼綠碼通行,並全程做好個人防護。

  二、水電油氣暖和通信、銀行、商場、超市、藥店等保障社會生活運轉業態,要在嚴格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手消、定時通風、消毒等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限時限流營業,倡導線上營業;其它業態一律停工停産停業。必須開工的企業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員工憑通行證兩點一線往返。

  三、計程車、公交車、長途客運車輛等公共交通暫停營運。

  四、所有民營醫院對現有住院患者封閉管理,停止接診;所有個體診所、門診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所暫停營業。

  五、各類藥店暫停銷售退熱、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類藥品。

  六、福利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精神衛生機構、監所實行全封閉管理,禁止人員進出。

  七、學校、幼兒園及培訓機構實行線上教學。

  八、各類社會組織不得舉辦聚集性活動,廣大市民群眾樹立節慶文明新風,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宴會不辦,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九、市域內全部人員均需進行核酸檢測篩查,確保不漏一人,請廣大市民群眾按照社區(村屯)通知的時間段,規範佩戴口罩,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掃鶴城平安碼,及時前往採樣點進行核酸檢測,並按現場指引有序排隊,與他人保持一米線以上安全距離,不插隊、不交談、不聚集,做到採樣人員和採集對象零接觸;對於行動不便的居民,主動配合採樣人員做好入戶採樣;在等待核酸檢測結果期間,請廣大市民群眾自覺居家。

  十、為有效控制疫情外溢、人員流動,從即日起,訥河市域內現有人員的龍江健康碼和鶴城平安碼賦予黃碼,指揮部會根據疫情形勢作出相關調整。在此期間,可能對長期在外居住、工作已離開本地的訥河市戶籍人員造成不便,如您在出行、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可以撥打0452—3962110,防疫指揮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予以恢復“綠碼”。

  十一、小區(村屯)實行分類管理,對有確診病例或陽性無症狀感染者的一類小區(村屯),整體封閉14天,禁止人員車輛出入;對有密接或次密接的二類小區(村屯),整體封閉14天,限制人員車輛出入,每戶居民3天1人次憑通行證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對當前沒有確診病例和密接、次密接的三類小區(村屯),限制人員車輛出入,每戶居民2天1人次憑通行證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十二、請廣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不流動,如因就醫等特殊情況確需離開小區(村屯)的需經社區(村委會)批准;工作人員憑防疫指揮部印發的通行證通行;居家隔離和居家健康監測人員,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服從防控管理。

  十三、請廣大市民群眾密切關注感染者相關信息,如與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屯)、工作單位報備,並配合落實防控措施。如出現發熱、幹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請勿自行服藥,並主動向市疾控中心報告(疾控中心電話0452-6031032),佩戴口罩儘快到市人民醫院和市中醫院發熱門診排查和就診,就診過程中主動告知旅居史、接觸史。

  十四、嚴禁惡意造謠傳謠、謊報瞞報疫情、發佈不實信息。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所有在訥單位和人員均應嚴格遵守,對違反公告規定的,依法追究責任。

  訥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1年11月28日

編輯:牟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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