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農村人口防貧救助實施方案出臺
來源:黑龍江日報  |  2022-02-16 10:20:58

  原標題:“農村人口防貧救助實施方案出臺”  

  近日,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廳出臺《哈爾濱市農村人口防貧救助實施方案》。

  根據該《實施方案》,哈爾濱以2020年年鑒公佈的全市鄉村戶籍人口人為基數,按照10%的人口數人均100元為標準,由市、區縣(市)兩級財政按照各50%的比例,籌措防貧保險費。通過委託保險經紀公司監督、保險公司承保,對存在返貧致貧風險人員實施救助。

  救助對象方面,哈爾濱將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省年度監測範圍(2021年為6000元,以後各年度隨省監測範圍調整同步調整)的農戶,納入監測範圍。對納入監測範圍的農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實施防貧救助。對人均可支配收入雖高於監測範圍,但因突發重大疾病或災害、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過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同樣落實防貧救助。

  根據該《實施方案》,農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支出或損失達到起付線,可自主向村委會提出防貧救助申請。按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不同類型,設定防貧救助起付線,對超過起付線的實施防貧救助。

  因病救助:救助對象因病就醫發生的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報銷後,全部自付費用加上50%自費費用達到0.5萬元為起付線。單人一年內多次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累加計算,家庭成員多人多次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可合併累加計算,僅設定一次起付線。

  因災因意外事故救助:救助對象因災因意外事故受到損失,扣除各種保險賠付、政府災害救助和社會捐助後,經保險公司勘驗損失達到1萬元為起付線。家庭年內多次遭受災害或意外事故的,設定一次起付線。安全生産事故、交通事故等需經司法程式鑒定,扣除各類法律、政策規定的賠償、補償和救助、捐助金額後計算。

  救助標準方面,防貧救助實行遞進計算,按比例救助。

  因病:超過起付線的金額,按0.5萬元(含)以下、0.5-1.5萬元(含)、1.5-3.5萬元(含)、3.5萬元以上四個區間,分別按30%、50%、70%、90%發放防貧救助金。

  因災因意外事故:超過起付線的金額,按1萬元(含)以下、1-3萬元(含)、3萬元以上三個區間,分別按40%、60%、80%發放防貧救助金。因災因意外事故需就醫治療的,按照因病類辦法發放防貧救助金,不再設定起付線。(記者 樊金鋼)

編輯:于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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