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記者從黑龍江省高院召開的《關於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決定》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黑龍江省將嚴厲打擊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犯罪,進一步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專業化建設,服務保障黑龍江省發展方式綠色轉型。
據悉,3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決定》,為解決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提供了有力依據。《決定》共17條,內容主要包括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要求,應當重點辦理的環境資源案件範圍,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專門化、專業化建設等。
省高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將專題部署落實《決定》提出的各項工作要求和工作責任,將綠色發展理念作為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行動指南,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為“綠色龍江”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黑龍江日報見習記者 李成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