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延壽縣:“四大行動”築堡壘 凝聚力量促振興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4-01-10 13:58:43

  延壽縣堅持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擺在優先位置,緊緊圍繞服務保障“六個龍江”建設,深入落實“磐石計劃”,以實施能力技能提升、班子隊伍強化、基層組織提質和鄉村治理增效“四大行動”,持續推動基層組織建設與鄉村振興同步合拍、同頻共振、同向共進,以高品質黨建引領高品質鄉村振興。

  開展鑄魂賦能行動 激發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內生動力

  延壽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通過多種形式帶動全縣黨員幹部通過開展多種學習活動累計開展學習1400余次,累計對19個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進行旁聽指導,全面夯實黨員幹部解放思想的理論基礎。全面開展幹部鄉村振興能力培訓。結合落實“農村基層幹部鄉村振興主題培訓計劃”,由延壽縣委組織部會同縣委黨校制定培訓計劃、設計培訓專題、分層開展培訓,對縣直機關幹部、鄉鎮幹部等以3年為週期進行全覆蓋培訓。精心組織實施“農村黨員群眾技能提升計劃”。發揮遠程教育終端站點作用,全縣開展技術培訓200多人次,利用黑龍江植保大課堂、科技惠農大講堂、電視宣傳等多種形式發佈推廣實用種植技術50余次,印發資料1000余份。與哈爾濱市勞動技師學院對接,制定培訓幫扶計劃,對黨員骨幹、青年農民、種養大戶等人員實現實用技能培訓全覆蓋,切實提升農村黨員群眾技能水準。

  開展隊伍強化行動 建強抓黨建促鄉村振興骨幹隊伍

  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堅持好幹部標準,拓寬來源渠道,提拔重用鄉鎮幹部、縣直年輕幹部進入鄉鎮班子,提升鄉鎮班子整體綜合素質;充實加強鄉鎮工作力量,選派43名選調生到村任職,同時嚴格落實鄉鎮領導班子任期、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規範從鄉鎮借調工作人員等要求,確保鄉鎮幹部隊伍相對穩定和充足;落實縣鄉幹部激勵措施,大力選拔46名敢擔當善作為的幹部,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鮮明用人導向;以正向激勵和關心關愛為保障,公務員職級和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職員制政策向擔當扛硬部門和基層一線傾斜,晉陞公務員職級157人、事業單位職員制晉陞77人,樹立實幹實績導向。

  開展組織建設行動 築牢抓黨建促鄉村振興“戰鬥堡壘”

  實施村黨組織書記“頭雁提升工程”。全面落實村黨組織書記“選育管獎”措施。將村黨組織書記鄉村振興工作納入目標考評,常態化開展季度公開考評亮曬。全面實行村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管理和村“兩委”成員資格條件聯審制度,按照“一人一檔”要求,建立村黨組織書記個人檔案,實行村黨組織書記星級化管理。深化黨員“雙培雙帶工程”。著力把農村黨員培養成致富能手,力爭每個有勞動能力的黨員都有致富項目,保證每個村都有一批黨員致富帶富能手,每名黨員致富能手至少結對幫帶1戶群眾。深化村黨支部分類定級管理。對照“有好的帶頭人、有活動場所和經費保障、有主題和實踐載體、有培訓和管理”標準,分類劃檔、滾動提升。常態化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建立全縣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頓對象臺賬,切實在提升組織力上下功夫,凝聚鄉村振興力量。

  開展基層治理行動 樹牢抓黨建促鄉村振興文明鄉風

  持續深化“強鄉擴權”改革。通過編制《延壽縣鄉鎮職責任務清單》,將132項直面群眾、需求迫切的審批服務等權限賦予延壽鎮。以“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工作為抓手,梳理延壽鎮賦權事項清單目錄,強化清單管理。優化以鄉鎮、村黨群服務中心為基本陣地的鄉村綜合服務設施佈局,制定《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建設19個高標準黨群服務中心(站),達到9個鄉鎮全覆蓋。加強對群眾的日常服務和組織引領。推行網格化管理服務,全縣共劃分488個農村網格、177個社區網格和109個專屬網格,全部配備專職網格員,建立了網格黨小組,將公安、民政、水務等職能部門作為兼職網格員,依託網格黨組織開展為民服務,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第一時間解決。完善村務監督機制。縣鄉黨委定期研究村務監督工作,完善和規範定期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和“三資”監管制度,推動紀檢監察力量下沉到村。推進基層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平臺使用,調動群眾參與監督積極性。全縣106個村的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均由村紀檢委員兼任,切實增強監督“最後一公里”質效。(文 延壽縣委組織部)

編輯:洪晨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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