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黑龍江消息(記者 劉才星):3月6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關於介紹和解讀《黑龍江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總體規劃(2024—2035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新聞發佈會。黑龍江省文化和旅遊廳二級巡視員李玲對《總體規劃》在加強全省革命文物整體保護方面提出的三項具體措施進行了解讀。
黑龍江省文化和旅遊廳二級巡視員李玲發言 攝影 石啟立
一是堅持統籌規劃,整體保護。《總體規劃》提出,對重要事件和重大戰鬥遺址、遺跡,具有重要影響的烈士事跡發生地等,不進行遷移、拆除,最大限度地保持革命文物在不同革命歷史時期的原狀。同時,對革命文物本體及其歷史環境、以及相關可移動文物,實施整體保護。對革命文物進行加固、修繕或保護性設施建設,以保護文物結構安全、保障文物正常使用功能。充分考慮革命文物後續展示利用需求,合理安排其使用功能,開展保養維護工程、現狀整修工程、重點修復工程。加強館藏革命文物保護修復,組織實施館藏革命文物保護修復工程,強化革命文物保護修復檔案建設,從文物展覽環境的建設、標準化文物庫房建設、館藏文物管理制度及安全防範設施建設等方面組織實施館藏革命文物預防性保護工程。推動實施館藏革命文物數字化保護工程,開展館藏革命文物的普查與徵集,加強民間可移動革命文物的回收與保護指導,提升文物保護人才的專業技術水準。
二是重視歷史環境保護。《總體規劃》提出,要對體現革命文物歷史環境信息與風貌的歷史建設環境,以及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院落場地進行整修與維護。加強對革命文物歷史環境的研究與識別,重點保護能夠反映重要歷史信息、具有標識性的地形地貌、植被、水體、歷史建築、設施、街巷格局等要素,使之與文物本體一起完整反映革命事件及歷史場景。
三是加強全省革命文物防護體系建設。《總體規劃》提出,要建立健全防護協調機制,完成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安防、消防、防雷設施的新建、改造,逐步完善市縣級革命文物保護單位的三防設施建設。加強革命文物巡查巡護、維護保養,制定文物安全應急預案,落實安全責任制度和責任人,定期組織實施災害應對演習及相關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