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內異地能否辦理不動産登記業務?異地辦能否“最多跑一次”?記者12月23日從河南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河南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大數據管理局六部門聯合出臺《河南省不動産登記“全豫通辦”總體方案》,明確到2022年6月底前,全省不動産登記機構實現登記業務異地可辦,全面實現“全豫通辦”。
為穩步推進不動産登記全省通辦,探索不動産登記異地辦理經驗,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從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在漯河、鄭州、鶴壁部署“域內通辦”試點。通過推進試點,結合全省不動産登記信息化現狀,基本確立了不動産登記異地辦理業務線上線下相融合、“收辦分離”相結合“全豫通辦”的工作機制。
《方案》提出,要構建全省線上線下融合的跨市縣(區)登記機構辦理不動産登記業務的“全豫通辦”,力爭1~2年內實現全省不動産登記、交易和繳稅協同聯辦“一件事”就近受理、跨市縣(區)域辦理、“異地最多跑一次”,實現不動産網絡執行查控的自動化、網絡化、全流程在線辦理,實現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和企業少跑腿或不跑腿。
根據《方案》,河南不動産“全豫通辦”的任務進程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在2020年12月底前,包括鄭州、鶴壁、漯河、焦作、濮陽等五個試點地區在內的全省一半以上省轄市建立“全豫通辦”業務支撐體系,初步實現不涉稅費的不動産登記業務異地可辦;第二階段,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不動産登記“全豫通辦”業務支撐體系,實現省轄市之間不動産登記業務異地可辦;第三階段:2022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登記機構實現不動産登記業務異地可辦,全面實現“全豫通辦”。
《方案》要求,要統一標準,兼顧差異,以不動産登記“四級四同”事項清單為基礎,統一事項庫,統一申請材料清單,統一申請表單等。異地收件,屬地辦理,實行跨登記機構業務辦理“收、辦分離”,採用授權委託異地登記機構收件,屬地登記機構辦理的方式,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實現不動産登記異地辦、就近辦、不見面辦、全省通辦。
此外,《方案》還明確,凡涉及需繳納登記費和相關稅費的“全豫通辦”業務,應能滿足企業和群眾通過網絡渠道在線繳稅繳費,滿足申請人異地“最多跑一趟”。並採取先易後難、逐步完成的方式,優先完成自然資源部門能獨立開展的登記業務,再逐步完成需其他部門協同辦理的登記業務,採取“先非聯辦業務、後聯辦業務”“先無涉費業務、再涉費業務、最後涉稅業務”“先單一業務、後合併業務”的方式穩步實施、逐漸完善。(鄭州日報記者 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