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證便民!河南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來源:鄭州日報  |  2021-01-15 09:59:55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向“奇葩證明”説不,河南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1月14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獲悉,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河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向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行政機關以書面形式(含電子文本,下同)將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並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行政事項的工作機制。

  《方案》要求,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則,有針對性地選取與企業和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獲取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特別是在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健康體檢、法律服務等方面抓緊推行、儘快落實。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業審慎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風險較大、糾錯成本較高、損害難以挽回的證明事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方案》要求,省政府各部門要于2021年4月底前編制本部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並報省司法廳,省司法廳要進行研究論證和修改完善報經省政府審定後向社會公佈。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要于7月底前公佈本地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並報省司法廳備案。

  《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門要針對事項特點等分類確定核查辦法,將承諾人的信用狀況作為確定核查辦法的重要因素,明確核查時間、標準、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對免予核查的事項,行政機關要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互聯網+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不得對通過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企業和群眾採取歧視性監管措施。對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承諾不實的,行政機關要依法終止辦理、責令限期整改、撤銷行政決定或者予以行政處罰,並納入信用記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此外,各地、各部門要全力推進政務服務數據共享、開放工作,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河南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互聯網+監管”系統等實現數據資源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聯通共享和業務協同,建立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在線核查支撐體系。(鄭州日報記者 李娜)

編輯:萬慶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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