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工作報告中的“河南元素”
來源:河南日報  |  2021-03-09 10:35:14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中,河南法院8項重點工作被“點讚”。

  【報告】發佈34個涉疫典型案例,嚴懲隱瞞出境史致多人隔離、詐騙援鄂醫護人員、假冒慈善機構騙捐、哄抬物價、造謠傳謠等犯罪行為。

  【回放】2020年3月,被告人郭某某回國後故意隱瞞出入境情況,且未執行隔離規定,後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社會影響惡劣。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報告】蘇州、威海、新鄉等法院緊急准許處於破産階段的企業恢復生産,確保緊急醫療物資供應。

  【回放】河南飄安集團因資金鏈斷裂向長垣市人民法院提出破産重整申請。新鄉市中院及時指導,並通過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幫助企業解決生産過程中的問題。2020年1月18日至3月5日,飄安集團共生産防護服31.5萬套、各種口罩2650萬隻,為全國疫情防控作出了重大貢獻。

  【報告】河南法院審理廢酸污染黃河支流案,改變“企業排污、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現象。

  【回放】某公司將其生産過程中産生的廢酸液交由無資質的吳某等人非法處置,將廢酸液傾倒至濮陽縣的黃河支流,造成嚴重污染。濮陽市政府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濮陽市中院判決該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費400余萬元,吳某等人以污染環境罪分別判處二年六個月以上、三年八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河南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報告】山西、內蒙古、山東、甘肅、寧夏等黃河流域9省區法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協作,保護中華民族母親河。

  【回放】河南省高院積極探索系統科學、整體協同的水流域司法保護機制,指定鄭州鐵路法院集中管轄省內黃河流域環境資源案件。2020年9月1日實行以來,共受理案件323件,跨域及網上立案率96.4%,審結313件,4起案例入選全國法院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報告】河北、山西、福建、河南、湖北等法院積極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幫助農民工追回“血汗錢”206.1億元。

  【回放】河南省高院聯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發專項文件,積極主動保障疫情期間農民工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2020年,全省法院共審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125件,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1.98萬件,為1.91萬名農民工追回勞動報酬2.75億元。

  【報告】鞏固拓展涉軍維權“信陽模式”“鄂豫皖模式”實踐成果,服務國防和軍隊改革建設,服務軍民融合發展,促進軍政軍民團結。

  【回放】以信陽為代表的革命老區法院,建立領導協調、軍地協作互動、督辦跟蹤回訪、立體化平臺保護、優先救助等10項涉軍維權工作機制,被譽為“信陽模式”。2020年河南法院審結涉軍隊、軍人案件295件,審結涉軍人直系親屬案件161件。2020年7月29日,周強再赴信陽,部署推廣“信陽模式”。

  【報告】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15個省區市的305個試點法院推進民事訴訟程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效,司法效能明顯提升。

  【回放】2020年1月15日起,鄭州、洛陽兩地法院開展為期兩年的民事訴訟程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試點的主要內容有:完善小額訴訟程式、完善簡易程式規則、擴大獨任制適用範圍等。鄭州、洛陽法院小額訴訟程式、簡易程式、二審獨任制適用率不斷提高。

  【報告】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2019年“1號文件”,黨委領導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不斷完善,吉林、河南、四川、西藏、青海、寧夏等省區市出臺實施意見,推動從源頭解決執行難。

  【回放】2020年11月28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作出了《關於新形勢下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明確執行聯動協作責任,要求各聯動單位加強與全省法院的聯動協作和信息共享。省委政法委協調36家省直單位完善執行聯動機制,全省統一的人員、車輛、不動産網絡查控平臺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有力解決了困擾法院多年的查人找物難題。(河南日報記者周青莎)

編輯:萬慶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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